在今年的“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西安高新知识产权维权网成功上线,由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数名知识产权律师组成专业的维权团队为高新区内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确权和维权法律咨询和服务。 高新区有了专业知识产权维权平台 西安高新知识产权维权网(www.weiquan001.com)是由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知识产权办公室和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联合打造的专业知识产权维权平台,本网以西安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大厅为对外宣传和服务的窗口,充分发挥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的服务优势,并以“打造专业维权团队,为企业知识产权保驾护航”作为本网的服务宗旨,主要服务领域为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维权法律咨询服务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网站通过设立“维权团队”、“商标维权”、“专利维权”、“版权维权”、“判例点评”、“维权资讯”、“维权案例”、“维权展示”、“商标超市”、“法律法规”、“维权协作”、“法律顾问”、“咨询留言”等栏目,提供全面的维权信息和服务。 知识产权确权维权机制进一步完善 为了给高新区内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知识产权服务,高新区管委会审时度势,打破传统体制下不同部门与体系分管知识产权的格局,及时搭建了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大厅,形成了集专利、商标、版权、维权法律服务一体化的知识产权支持和保护服务体系。具体涉及受理专利申请、专利检索、专利相关事务咨询,开展专题讲座,受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调处知识产权法律纠纷,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建设,专利战略研究及项目产业化,商标相关事务咨询,与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咨询和调处,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政策、法律的课题研究等等十余项。 在西安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大厅的平台基础上,截至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西安代办处、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为基础的知识产权确权服务群,同时又引入了陕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12330投诉服务热线和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专业知识产权律师组成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群,西安高新知识产权维权网的成立和上线运营,一定程度上完善了西安高新区原有的知识产权确权维权机制,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于广大高新区企业。 《开发区报道》从2004年开始,和高新区知识产权办公室联合开设“创新产业”专版,通过开设“产权论坛”、“案情简介”、“案例分析”、“专家点评”、“漫画说产权”、“产权快讯”、“知识产权ABC”等多个栏目,为区内企业提供和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类信息,以及区内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经验。同时 ,鉴于本刊在高新区宣传推广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优势,此次也成为“西安高新知识产权维权网”的战略支持单位,对网络服务平台的业务开展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 恭 贺 单 位 (排名不分先后) 西安高新区知识产权办公室 西安高新区《开发区报道》 西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西安市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陕西华林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陕西铭石商标服务有限公司 西安文盛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西安创知专利事务所
产权论坛
抢注他人未申请续展商标的是与非
本期专家:西安商标注册代理人蒙律廷 商标抢注的形式可谓多式多样,对于这种原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期满未申请续展,嗣后被他人抢先注册,但原注册人仍继续使用该商标而引起商标权属争议的另一种商标抢注案件,商标工作日常实务中屡见不鲜。笔者试从纠纷解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角度略叙一二,算是抛砖引玉,引起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的关注,寻求合理的解决方式,从而保障市场经济秩序,以期和谐之光在商标之上也能熠熠生辉。 法律效果,是指以法律和事实为依据,通过严格适用法律来发挥消除矛盾的作用和效果,它主要倾向于法律的证明和法律条文的准确适用。结合另一种商标抢注来讲,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八条就商标期满续展明确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同时除了本条规定长达1年的商标续展除斥期间外,第四十六条还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可谓对维护商标注册人的续展权利和商标的连续性极尽法律保护之能事。因此,原商标注册人到期未续展注册商标,怠于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应该视为对商标权的事实处分行为,任何人都可以理所当然地在相同或者类似群组上注册与这一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的“商标注册保护原则”,法律转而就应该维护后注册人的权益,而不管之后原注册人对商标所有权的主张。 然而,现实社会是复杂多变的。试想,一件到期未续展而后原注册人又主张权利的商标,想必是使用长达十几年的商标,在相关公众中一定有或多或少的影响,后注册人用此商标投放到市场的商品,势必会造成相关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误认,这对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防范质量事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利等遗患甚重。且原注册人打造这么多年的基业由于怠于续展或者由于某种原因而导致错失法律规定的续展期间,“痛失荆州”,够冤!确权之战从异议程序到司法程序走完,又近十年时间已过,期间可能发生之事未知,都昭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去甚远。法律的秩序、公正、效益等基本价值在这种情况下,毫无社会效果可言。对于后注册人来说,不论其主观善恶与否,注册他人使用多年的未续展商标,白捡个便宜,是否属于准不当得利呢?根据商标法的“使用在先原则”,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应该撤销后注册人的涉案注册商标呢? 笔者以为,法律最本质的价值精神就是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如果一味的强调法律而不考虑适用法律的社会效果,法律的存在就失去了其本意。另一种商标抢注的是与非,关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摆在眼前,值得大家厘清是非,寻求合法、合理解决之道。
产权快讯
中文字体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诉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中文字体著作权侵权案一审判决之后,引发新一轮关于中文字体著作权保护的热议。4月17日,来自国内知识产权界、中文字体产业界等众多专家齐聚北京,共同讨论中文字体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专家表示:鼓励中文字体产业创新和发展,保护中文字体的知识产权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工商总局: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59511件 4月19日举行的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现场交流会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共审查62万件商标注册申请,依法驳回11万件。截至4月15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278.7万人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776个,吊销营业执照1629户。已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59511件,其中侵犯驰名商标权益数量9691件,侵犯涉外商标专用权案件8610件,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案件629件,罚没金额2.7亿元,移送司法机关439件。
九部门加大打击网络购物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力度 近日,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的通知》。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对网络购物平台的督导,特别是浙江、上海、深圳等地有关部门要督促淘宝网、易趣网和拍拍网开展自查自纠,立即启动对涉嫌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网店的整改工作;对侵犯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网络购物平台,有关部门要依法采取约谈、警告、限期整改等多种方式督促其健康规范发展,限期整改不到位且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严处理,直至停止其网站接入服务和域名解析服务。
各种版权力量正在崛起 中国版权免费时代即将终结 “4·26”是世界知识产权日,适逢国内知识产权维权大气候日渐成熟的契机,各种版权力量正在崛起。在音乐著作权协会、文字著作权协会联同作家、音乐人向百度发起围攻的同时,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旗下相继诞生了广播、电视的版权专项委员会。各类版权维权平台也推出了自己的大型版权方案,甚至编剧们也抱团取暖,成立了兼具经纪和维权功能的专业公司。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国内企业占半数 随着海关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成效愈发明显,国内企业主动寻求海关保护的群体也越来越多,2010年海关总署核准国内知识产权备案1815项,截至目前,海关总署已累计核准国内企业知识产权备案10906项,约占全部核准知识产权备案总量的49%。 2010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发布 为全面总结2010年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在知识产权局牵头组织下,十一个部门共同编写了《二○一○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中英文)。4月21日,该白皮书正式发布。 2010年度白皮书从立法、审批登记、执法、机制和能力建设、上海世博会及广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工作、宣传、教育培训以及国际合作等八个方面回顾了2010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书内容全面,数据翔实,充分展示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有助于国内外各界充分了解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最新进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