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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七宗罪”及应对策略

2011-12-29 19:14来源:

商标注册容易触犯的

“七宗罪”

近段时间,有关商标纠纷的事件屡见不鲜,不是侵权就是抢注。比如,早些时候,阿里巴巴网站及新浪、海信、同仁堂、狗不理等一批知名企业也卷入其中,闹得沸沸扬扬;最近又有刘德华等知名人士的姓名权与商标权纠纷等等再掀波澜。众所周知,保持商标的全球一致性,是一个企业占领国际、国内市场的重要营销策略,利用知识产权才可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那么,中国企业的商标管理和保护水平究竟如何呢?最近笔者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整理了我省(尤其是西高新)企业注册商标的七大缺失或遗憾,将其称之为高新企业商标注册“七宗罪”。

第一宗“罪”,企业注册商标意识淡薄。近年的商标纠纷骤升,主要是因为不少企业存在以下“误区”:第一,以为自己创造了一件商标,不申请注册也可以拥有其合法权利;第二是,被人在同一类别不是同一群组抢注商标,自己懒得花功夫去提异议申请、反抢注;第三,被人在同一类别、群组及其他类别(群组)抢注商标也不要紧,以为自己还有权利提出异议。其实,一旦遭到商标争议时,费时费力是在所难免的。更要命的是,被抢注的商标可能拿不回来,很可能原本属于自己的企业标识就不能正当使用,一拖可能就是两三年甚至十年以上。

第二宗“罪”,企业忽视在国外注册商标。商标的地域性问题往往容易被中国企业自作聪明地忽略,同时这也是中国企业的商标在海外频频遭到抢注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国一商标事务所印制的商标知识宣传手册上,有大量的企业因为忽视海外注册,而最终“望洋兴叹”的案例。国内有些企业天真的以为,在国内注册一个商标,就可以通行全世界。而实际上,除了欧共体、马德里商标的一次性注册,可以部分或全境适用之外,其他国家的商标都要逐一申请、注册,才能获得在各国的商标专用权。

第三宗“罪”,企业注册商标数量太少。个别资金雄厚兼有前沿意识的企业,开始尝试全球性地注册商标。但是非常可惜的是,有一些企业往往考虑不够周全。一些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申请注册的都是同一个标识、同一个类别(组群)的商标,但是对商标各种要素(如汉字商标、汉语拼音、英文和图形)及主打产品(服务)的系列和型号却视若无睹,没有将他们纳入商标战略管理体系,而对其及时申请注册,这很容易被人钻空子。经常就出现了一种这样的尴尬情况:企业在医用营养品上注册了,别人就在非医用保健品上注册,结果是打着你的旗号,生意比你做的还好;企业在餐饮上注册了,就有人在食品上注册,往往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认,让大家以为这是同一家公司。而退一万步讲,如果卖得好,至少还是给咱把品牌宣传了一遍,也就算了,万一生产的是假冒伪劣商品呢?那大众消费者能区分开这些产品吗?

第四宗“罪”,时常更换商标。企业随意组合或变化商标(文字、图形)的字体、颜色或图形进行任意“变化”。特别在国内许多的企业没有导入CIS(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工程)时,这一情况更为突出。企业自己往往是出于成本啦、风险啦之类的顾虑,所以商标注册总觉得一个就足够,回来之后,一些代理机构也没有尽到专业人员的辅助指导责任,使得许多企业的商标,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被随意改变字体、变换组合、更改图样等等,如果注册商标标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跟注册证标识有出入,而没有及时在国家商标局备案,便属于违规商标,甚至无效商标。

第五宗“罪”,企业注册商标的管理和保护不善。在产品或服务上不注重突出标明自己的注册商标,做广告宣传时,也未对商标专用权做相关的法律声明;更未能很好地尊重他人的商标权,充分说明或指出广告中所涉及商标的商标所有人。现实中的情况往往就是一件商品,找了半天没看到企业的注册商标,最后在不显眼的地方,费劲的找到了,还模糊不清;或者花大力气在各种媒体上做广告,投入巨额的广告费之后,没有告诉消费者最关键的信息———我们的商品标志是什么,在市场上找我们的产品时,看哪个标志就能一下子找到!更为严重的情况是,企业商标的设计过程中,企业往往忽视了自己的商标价值的原创性,或者委托其他设计单位时,没有对商标做出相应权利的声明,导致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又在在著作权等方面造成一系列的纠纷,使得企业疲于应付。

第六宗“罪”,没有反商标抢注策略。商标一旦被人抢注,企业顿时便手足无措。有一些企业,只要能拿回商标,就听任抢注者牵着鼻子走,被骗被敲诈皆不管;还有一些,甚至想到投诉及起诉商标局把关不严,让人轻易抢注自己的商标。而不是低头想一想,如何借助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代理机构或律师所及社会舆论的力量,巧妙且最佳地解决商标纠纷。

第七宗“罪”,商标设计过程中忽视与专业代理机构的沟通。企业在商标设计过程中,最常见的有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在企业成立之初或者在一件新产品的发布时,新商标的起名过程中基本是忽视了商标代理机构的作用,在备选名称或者图形上没有事先请代理机构进行专业查询,再经过层层筛选,广泛讨论,最终确定之后,发现该商标不能注册的现象比比皆是。而这个问题在大中型企业中表现的尤为突出。二是许多小企业在初涉市场时,为了更快的开拓市场、打开销路,往往自觉不自觉的就想沾一点名牌的光环,这是非常容易理解的,但是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很容易被驳回或者侵犯别人的在先使用权,但并不是说就一定不能注册,在改变、设计、加减字数的时候,与更专业的机构细致沟通,或许才是最重要的。

注册商标防范有讲究的时下,如果比较国内和美国公司的产品就会发现,国内企业对产品的包装设计很精美,但注册商标的标识往往却是很小。而美国的注册商标的标识比国内的要醒目得多。如果是技术上的差距,中国企业往往可以容易赶上国外企业;但如果是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意识上的无知觉,则差距将会是越来越大。

化解“七宗罪”的

四个策略

为了更好地做好国内企业注册商标的管理和保护,列举了如下建议。

第一,以联合商标群的出现。许多已注册或未注册的商标一起出现在同一个地方。通过在广告及产品包装上,渗透形成全面包围和保护的商标群,这一情况在美国IT和通讯业尤其明显。他们的产品型号、自创的专用名词都进行了商标申请注册、版权登记,这样他们除了获得商标权,还有版权保护。

第二,商标注册的数量类别非常多。有一些企业大量申请注册不同的商标用于同一产品或服务的不同环节,形成一个名副其实的商标阵营。因为你大量注册或注册许多与原使用商标比较相似的商标,亦即业界所说的“防御性商标”,一旦这些商标被核准注册后,其他公司如果在同一类商品上申请,因为构成近似,商标局将会驳回其申请。比如,微软约注册了250个商标(这里指的是不同的商标或能独立使用的商标,下同);英特尔约有50多个;IBM从英文字母“A”到“Z”共注册及使用了1000余个商标;苹果计算机公司披露的商标申请量更是惊人:自1977年成立至今,该公司2004年商标申请411件,现商标申请总量为7568件。

第三,主副商标相得益彰,相映成辉。这些不仅是有产品自身的价值,更有品牌和知识产权的价值。在同一个商品上同时使用几个注册商标,以一个商标为主导,会使其他的商标借搭乘主商标的便车迅速提升知名度及其价值。而在这个策略上,国内做的最好的要数台资企业“旺旺”集团,我们在市场上,能看到“旺旺”的主商标,更有“仙贝”、“米太郎”、“大师兄”等等,主辅商标相得益彰,对产品进行了全方位的保护,直接掐住了他人在该了商品上的拓展的“七寸”!而在这个方面做的不好的企业也有,如“康师傅”,众所周知康师傅“冰红茶”、“冰绿茶”、“乌龙茶”系列饮料在已上市就风靡全国,直到今天,其销量都让同行望成莫及。在推广之初,曾有人提出对这些产品进行辅助商标注册,但是由于这个建议并未得到公司决策层的注意,却引起了同行的注意,国内几家饮料生产机构迅速联合行动,提出冰红茶等不具有显著性、仅代表产品一般特性等理由,于是它就不在仅属于康师傅,这是多么惋惜啊。试想,倘若当时候康师傅在产品尚未推出,就进行注册保护,那么其他几家机构再以上述理由提出,结果可能就是另一番景象了。

第四,商标设计中,应当尽量与专业代理机构沟通交流,其实只要在备选商标中将不能注册的商标剔除或者更改,仅此一步,便能使企业最终确定的商标的注册风险大大降低,而在不断地论证、反复讨论之中,不断地与代理机构咨询、沟通,在商标确定之后,迅速进行注册,就能使商标注册风险降到最低!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并非所有的近似商标都不可以注册,有相当一部分商标在经过专业的设计、变更之后,使其与已注册商标有明显的区别时,还是可以取得商标的专用权的。比如,与“蚂蚁”相关的很多商标(不论文字或图形)都拿到到了商标专用权,这就是显著性大于近似性的典型例子;但是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在该种类上有注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时,那么无论怎么变更或增减都很难取得使用权,比如在第七类(家电)上注册天鹅相关的商标,一般情况下都会被驳回,这就是由于小天鹅是中国驰名商标的缘故,其受到扩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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