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问答
2011-12-29 19:13 | 来源: |
问:《西安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享受贷款贴息的企业须具备哪些条件,如何申请? 答:申请享受贷款贴息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通过留学人员创业园认定的留学人员企业;企业工商税务关系隶属于高新区;企业已申请到银行贷款。同时,贷款贴息的额度不超过30万元,由基金决策会对申请企业贴息与否和贴息额度进行决策。 申报及审核发放程序如下: (一)申请者提交《留学人员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商业计划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项目调查和初审 创业园对申请项目进行调研、初审。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资金申请人汇报项目情况和具体实施方案,由创业园组织专家论证会,作出项目贴息额度建议提交基金决策会决策。 (三)项目决策 由基金决策会对创业园提交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审议,对项目贴息与否、贴息额度等进行决策。 问:什么样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房租补贴? 答:凡入驻创业园或软件园并通过留学人员创业园认定的留学人员企业均可申请企业房租补贴。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留学人员出资额的20%金额,给予房租补贴,每家企业的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企业租赁场地的物业管理费用按规定标准收取,不予减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