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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优惠政策期限延长

2011-12-29 19:12来源: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于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将《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通知》确定的“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等政策执行期延长,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为了继续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巩固援企稳岗工作成效,相关部门将“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等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0年年底。2010年继续享受政策扶持的企业包括:2010年复合77号文件“困难企业”认定条件的新增企业;2009年符合享受政策条件但未享受优惠政策的困难企业;已经享受优惠政策尚未解困的企业。

对采取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职工岗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按其轮班和减薪人数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补贴或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岗位补贴为每人每月400元,社会保险补贴按困难企业为轮班或减薪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费部分计算。政策实施详情可参阅http://www.xalss.gov.cn/site/xinwen_detail.jsppid=1268,联系电话:高新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88333687,市人社局失业处8763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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